维修服务中心职责:
1.负责全校泥、石、木、焊工种的零星维修工作;负责全校10万元以下水电零星维修的全流程管理,包括施工组织、质量监督与竣工验收。
2.负责对接地方水、电、气供应部门,协调保障全校水电气安全稳定供应,处理相关衔接事务。
3.承担全校水电气输送管线与设施的设计优化、改造施工、日常维修与定期养护工作。
4.建立水电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机制,组织力量及时抢修,保障快速恢复供应。
5.制定年度维修计划与中长期养护规划,建立健全维修管理制度、操作规程与安全规范。
6.负责组织维修工程相关图纸、制定施工方案。
7.负责编制维修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与控制价,协助开展招投标工作。
8.负责维修工程施工合同的洽谈、签订与履约管理。
9.对维修工程实施全过程管控,严格监督投资、质量、进度及安全生产。
10.组织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,配合完成工程结算、审计及相关资料报备。
11.负责维修工程及水电设施技术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与管理。
12.负责提报维修相关物资材料的采购需求与预算建议,确保物资规范使用。
13.配合办公室处理涉及本业务领域的投诉与建议。
14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