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研究决定,请8月3日公示的在校内有第二套住房的46户教职工,于8月25日至8月31日到后勤基建处基建科办理退房相关手续。
并带好以下手续:
1、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2、结婚证和复印件。
特此通知。
内江师范学院
2010.8.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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